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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濕電除塵技術

    陶瓷工業廢氣治理:脫硫煙氣末端處理可采用濕電除塵技術

    日前,生態環境部印發《陶瓷工業廢氣治理工程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對于陶瓷廢氣治理工藝要求如下:

    噴霧干燥塔煙氣治理宜選擇脫硝+除塵+濕法脫硫工藝。除塵應采用旋風除塵+袋式除塵,脫硝可采用SNCR 法或SCR 法,脫硫推薦采用石灰-石膏法。

    窯爐煙氣治理宜選用脫硝+濕法除塵脫硫工藝,脫硝可采用SNCR 法或SCR 法,脫硫推薦采用石灰-石膏法,兼顧氟化物、氯化物和重金屬氧化物的協同脫除。

    含塵廢氣有組織排放污染源治理宜采用袋式除塵系統。

    濕法脫硫煙氣末端處理,可采用濕電除塵技術或同類效果的處理技術。

    陶瓷工業廢氣治理工程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

    《陶瓷工業廢氣治理工程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對于陶瓷廢氣治理工藝工藝設計一般規定中明確

    陶瓷廢氣治理工程應根據現行國家和地方排放標準、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環評批復和排污許可的要求,明確廢氣治理目標,并結合陶瓷企業的規模、燃料種類、原料種類、燒成溫度、廢氣量、廢氣成份和污染物濃度的實際情況,選擇相應的治理工藝。

    6.1.2 陶瓷廢氣治理工藝應優先選用列入國家先進污染防治示范技術名錄、國家鼓勵發展的重大環保技術裝備目錄中的廢氣治理工藝技術和裝備。

    6.1.3 陶瓷廢氣治理新工藝及裝備應取得中試試驗數據后方可使用。鼓勵多污染物協同治理技術。

    6.1.4 窯爐煙氣應采取余熱回收利用措施,設計時與廢氣治理系統一并考慮。

    6.1.5 廢氣治理工程設計應兼顧職業衛生防護GBZ 1、GBZ 2.1、GBZ 2.2的污染物職業接觸限值要求。

    6.2 廢氣治理工藝選擇

    6.2.1 應根據企業廢氣特性、排放規律及排放要求,綜合考慮脫硫、脫硝藥劑的來源、副產物的處置途徑,優先采用成熟、先進、有效、安全、經濟的處理工藝。

    6.2.2 噴霧干燥塔煙氣治理宜選擇脫硝+除塵+濕法脫硫工藝。除塵應采用旋風除塵+袋式除塵,脫硝可采用SNCR 法或SCR 法,脫硫推薦采用石灰-石膏法。噴霧干燥塔煙氣治理推薦工藝流程見圖1。

    6.2.3 窯爐煙氣治理宜選用脫硝+濕法除塵脫硫工藝,脫硝可采用SNCR 法或SCR 法,脫硫推薦采用石灰-石膏法,兼顧氟化物、氯化物和重金屬氧化物的協同脫除。窯爐煙氣治理工藝推薦流程見圖2。

    6.2.4 含塵廢氣有組織排放污染源治理宜采用袋式除塵系統。含塵廢氣治理推薦工藝流程見圖3。

    6.2.5 無組織排放的原料庫及其內部運輸道路,應采取噴水降塵措施。

    6.2.6 濕法脫硫煙氣末端處理,可采用濕電除塵技術或同類效果的處理技術。

    窯爐煙氣治理工藝流程明確可以使用濕電除塵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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